2017埔里國際飛行傘公開賽
一、活動目的:舉辦國際賽事邀請世界各國飛行傘協會組隊參加。藉由飛行同好參賽聯誼交流推展南投飛行運動,吸引國際飛行運動人士來台觀光,
增加國際曝光率促進台灣飛行休閒觀光產業。以休閒活動結合南投觀光產業與旅遊景點,吸引觀光參與人潮, 提昇觀光人口倍增之效益,
促進南投埔里地方繁榮。國內比賽選手成績將列為2018亞運會國手選拔考核基準。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南投縣政府、南投縣議會、埔里鎮民代表會
三、主辦單位:埔里鎮公所、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
四、承辦單位:南投縣飛行運動協會、南投縣飛行運動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埔里無動力飛行傘有限公司
六、安全戒護:南投縣山難救災防護協會神鷹山區搜救隊
七、報 到 日:2017年11月10日,共1日,大會提供已報到選手起降場回收車免費服務。
八、比賽日期:2017年11月11~12日,共計2天
九、活動地點:南投縣埔里鎮虎頭山
起飛場:虎嘯山莊
降落場:埔里中降場 如附件一
十、邀請對象:
國外:由FAI網路發佈,以供國外選手下載,並透過該國之飛行組織報名,計邀請大陸、蒙古、日本、韓國、菲律賓、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越南、泰國等。
國內:國內所有飛行傘飛行員。
十一、比賽項目:定點比賽
十二、比賽辦法:
1. 依據國際航空聯盟(FAI)CIVL認可的第2類比賽相關規則。
2. 裁判編組:國際裁判將由FAI CIVL 定點委員會指派,國內裁判將由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無動力滑翔運動委員會按中華民國體育總會合格裁判人員(A,B,C級)遴聘
十三、報名資格:
1.所有飛行員需持有2017年有效之FAI 運動執照,無者若參加比賽將無法登錄FAI積分並同意放棄比賽名次及各項獎勵。
2.飛行證照等級需等同FAI-IPPI P3(含)以上級數。
3.傘具必需在en-d(含)以下。
國際飛行員:由該國之飛行運動組織報名或個人自行報名。
國內飛行員:
1. 須持有中華民國內政部認可之飛行傘運動協會所核發飛行證者
2. 由各地分會統一報名或個人報名。
※各國、各會飛行組織及各飛行員必需依飛行員能力報名所適比賽項目。
十四、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星期日)止。
十五、報名方式:
報名窗口:國內(中文) 黃朝顯(大同) 0933-437871
電子信箱: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FAX:049-2422909
國際(英文) 游智祥(小羊) +886 (928) 362 536
電子信箱: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FAX:+886 (49) 2422909
大陸香港:戴雷(雷班)+886 932 112 444
電子信箱: 這個 E-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
報名資訊:請用Excel檔依序填寫
A.國別/隊名 B.領隊姓名 C.電話
a.姓名+同護照英文名 b.台號 c.西元出生年月日 d.性別
e.護照號碼 f.血型 g.連絡電話 h.身高(cm)
i.體重(kg) j. CIVL ID號碼 k.Email
l.大頭照電子檔(正面、脫帽、去有色眼鏡)
以上請用電子檔寄到到上述電子信箱或直接上網報名
https://goo.gl/forms/eXbn22jqZ7fSwtKP2
為方便作業請於2017年10月15日前繳交報名費,逾期未繳者取消報名。
※任何問題,歡迎來Email 詢問
十六、報名費:
1. 每人新台幣3000元或美金100元,國外選手請現場繳費。
(報名費包含保險、2天中餐、1天晚餐、起飛場及降落場接駁。)
2.繳交報名費後無法參賽者,2017年10月20日前提出,全額退費,之後不退。
3.國內報名費請匯到台中銀行(053)埔里分行 帳號:054280076852
戶名:蘇麗慧。匯完之後請告知匯款帳號後4碼。
十七、保險:(日期自2017/11/10至2017/11/12共三天)
1. 所有選手由大會統一投保。
2. 大會投保保險金額為300萬,含醫療30萬 (出險自付額1500元)保險。
3. 大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十八、獎勵辦法:
個人組:
第一名 獎牌乙面
第二名 獎牌乙面
第三名 獎牌乙面
女子組:
第一名 獎牌乙面
第二名 獎牌乙面
第三名 獎牌乙面
團體組:
第一名 獎盃乙座
第二名 獎盃乙座
第三名 獎盃乙座 取前三名為團體成績(團體組4人乙組)
十九、一般規定與行政事項:
1.器材:運動裝備與通訊器材由飛行員自備。
2.食宿:活動期間由大會負擔所有飛行員及工作人員之午餐及飲水,需素食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
3.交通:(1)飛行員自行負擔由住地前往活動場地之交通費用。
(2)活動期間大會負責上下山接送及人員回收之交通。
4.通訊:各隊依照交通部賦予之無線電話頻率範圍選用,並與大會保持密切聯絡(無線頻率為FM150.69,緊急救難頻道145.00)。
5.安全:
(1)飛行員必須戴頭盔,套袋必需備有副傘。
(2)活動期間不得任意更換傘具,若破損嚴重,須經大會評審鑑定許可後始得更換,並應在領隊會議時公佈。
(3)配重物只允許使用水袋或細沙袋。
(4)活動期間除緊急事故外,不得佔用緊急救難頻道。
(5)若有重大危險行為,裁判可判定取消其活動資格並取消當天個人成績。
(6)飛行員應確實遵守空中交通規則。
附件一
Takeoff 起飛場 23°57'49.90"N 120°59'21.94"E
Landing Ground降落場 23°57'58.76"N 120°58'55.80"E
Driving traffic map 自行開車交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