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
二、承辦單位:中華民國飛行運動總會無動力滑翔運動委員會
三、遴選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具中華民國藉者,未滿二十歲者需監護人同意。
2.須持有中華民國內政部認可之飛行傘運動協會所核發之等級P3以上的
飛行證者。
四、計畫目的:
1.每年舉辦數場全國定點排名賽進行選手遴選,培育定點參賽選手。
2.於各年度國際重大賽事奪取獎牌和積分為目標(例如:FAI一類賽、亞奧
運)。
五、實施要點:
第一階段(選手遴選):
a.每場排名賽之分數,扣除最高的一航次後,列入年度統計,每年統計排名。
b.遴選男生5名,女生2名,並各選候補1名。
c.取得選手資格後,需於14天內取得有效之國際航空聯盟運動執照
(FAI Sporting License)及CIVL號碼,並俱備IPPI P3以上資格。
d.需提供辦理參賽的各項資料(如:證件或護照等等)。
e.需取得單趟受拖曳起飛能力之證明,以利選手訓練時使用。
f.賽事若因主辦單位有人數或資格限制上的規劃,將不一定能全員都參賽。
g.非集訓期間,選手每週提交至少2航次的定點降落練習短片,若有
特殊情況,而無法依時繳交者,可提出說明,隔週補交(例如:雨天)。
第二階段(選手集訓):
a.每次參賽前一個月,將於每週六、日進行選手定點集訓,為期連續四週。
b.訓練將採傳統山坡起飛及拖曳起飛方式進行,場地設定為埔里虎頭山及
內埔橋起飛場。
c.選手集訓費用4000元,若有調整另行告知,無法保證是否能獲得任何助。
第三階段(出國比賽):
a.選手出國比賽費用需自費,無法保證是否能獲得任何補助。
b.可提供參賽公文證明,以利公假申請。
c.安全帽,飛行傘、套袋、副傘需有EN966合格標章。
六、懲處規定:1.選手於遴選、訓練期間不配合者,將取消資格,且不予退還繳交之費用。
2.選手棄賽或比賽期間發生違紀事件者,經委員會討論情節重大者,將列入
黑名單,並上網公告。